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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年”“三强化三提供”活动的意见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3-03-22 00:00:00 浏览次数:5911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各直属法律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年”“三强化三提供”活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四万”工程要求,以服务全市项目建设为主线,以创新服务方式为动力,组织开展“三强化三提供”活动,即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专项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为“四个无锡”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努力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1、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服务好企业转型发展。扎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调委会创建活动,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规范,增强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扩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覆盖面,年内3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服务好企业投资转型发展。
      2、完善专业调解,服务好重点产业升级。推进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设立和规范化运行,在征地拆迁、劳动用工、民间投资等影响项目建设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有专门的机构、专职的人员、专业的机制化解专业矛盾纠纷的格局,努力服务好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汇总、定期分析、集中研判等工作制度,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信息预警,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早、化解在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活动,努力保障和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4、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与项目建设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促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5、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实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研发中心和法制艺术团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推广与项目建设相关法治影视戏曲和法治动漫等,围绕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文艺调演(巡演)活动,营造促进项目建设的法治氛围。
      6、大力实施法制宣传公共传媒全覆盖工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各类传媒优势,深化公共传媒、短信普法全覆盖行动,打造“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制宣传传播体系,努力增强全市公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7、积极参与项目投资管理,为提高投资效益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无锡律师讲坛”,与相关部门合作,通过讲座、论坛、沙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帮助政府部门和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科学制定投资计划,优化投资结构布局,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提供法律保障。
      8、积极主动跟踪项目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市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项目建设公证事项做到“四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出证、优惠收费;对特殊公证事项,实行预约办证、上门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
      9、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发动全市有专利资质的律师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10、继续组织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发挥好现有近10个法律服务专业志愿团队的作用,推动各专业律师团队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三强化三提供”活动分动员部署、推进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局通知精神,加紧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部署推进。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活动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3月底前,将方案报送市局“三强化三提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推进实施阶段(4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从投资转型发展、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建设、扩大民间投资、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与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企业一起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的效率和效能。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市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把各市(县)区司法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展情况列入今年排头兵考核的一项内容,年底前一同进行检查考核。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年“三强化三提供”活动领导小组,由刘亚军同志任组长,沈仲良、张丽霞、刘益良、张爱东同志任副组长,柴伟、张勇、朱赛金、汤毓、孙玉明、陈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律管处,朱赛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2、强化信息互通。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项目推进信息与法律服务信息联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中的情况和相关需求,及时向项目建设提升年主管部门通报司法行政部门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服务的情况。
      3、加强会商协调。对重大项目推进和经济转型升级涉及的法律事务,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协调,安排相关法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以及关联单位共同研讨对策,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项目业主、参建单位、征地拆迁人员开展法制和政策宣传,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项目实施单位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识,充分运用法律宣传手段,为重大项目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5.重视要情报告。要严格执行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可能影响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性问题必须向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预警,并提出防范、化解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无锡市司法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