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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律师协会9-10月工作通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11-11 13:07:51 浏览次数:3883

一、 市律协党委、律师协会重要工作

(一)10月10日,市律协党委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对全市律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专题研究了如何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引领无锡律师向更高层次、更广阔领域发展等问题。会议提出了结合活动开展对无锡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培养律师队伍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工作专题调研,制定出与无锡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无锡律师业发展规划。

 (二)10月18日无锡市律师行业在无锡市委党校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动员、培训大会。无锡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市律协理事、监事、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事务所主任、各市(县)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长,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刘亚军同志作了动员报告。他要求全市律师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以及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党委的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对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刻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三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四是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他强调指出广大律师党员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二要与“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三是与律师行业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相结合;四是要与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教育管理相结合;五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形式与实效相结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努力开创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无锡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军同志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他要求全体律师党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处理好八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与法治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服务与业务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公正与公信的关系,四是处理好规模与规范的关系,五是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六是处理好作为与定位的关系,七是处理好良知与才智的关系,八是处理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会上,三位律师党支部书记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三)无锡市律师行业立足行业特点,与时俱进,在形式、内容和载体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一是创新形式,实现全员参与。针对律师行业党员具有单位多、人员分散的特点,无锡市律师行业将各民主党派律师、无党派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活动对象范围。成立了无锡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律师协会党委要求各(县)区和36家直属律师事务所责任到人,本着灵活、务实和有利于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站等手段,在个人学习的基础上,利用晚上及双休日时间组织律师集中学习、集体研讨,实现全员参与。市律师协会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继续教育相结合,对全市律师专题培训。

二是创新内容,提升队伍形象。无锡市律师行业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的同时,将学习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律师品牌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律师行业队伍形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行业中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市律师协会推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宣传活动,宣传无锡市知名律师事务所,打造无锡市法律服务品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与无锡日报、江南晚报联合举办了系列活动,让律师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律师服务品牌。

三是创新载体,增强服务能力。无锡市律师行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 法律服务六进”活动,采取定期上门、预约上门和随时上门等主动服务方式,深入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对企业和项目进行法律体检,对企业和项目的专项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对企业职工和项目施工人员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活动、专题法制讲座,代理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及诉讼、仲裁法律事务,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我市律师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宜兴律师业发展规划。全市律师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市情,联系实际,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针对宜兴律师在发展、管理和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10月30日,律师界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9人专题到宜兴实地考察。听取宜兴市司法局、所属事务所主任的发言,在座谈中,代表、委员们对近几年来宜兴律师业在外部环境并不宽松的条件下,立足自我、大胆探索,以改革促发展,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品牌化和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拓宽律师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事务所的实地考察,各事务所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找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真分析了存在不足和差距的主客观原因,探讨了宜兴律师业更快发展的应对之策。根据调研中形成的共识,市律协决定:选择市区范围内优秀律师事务所与宜兴律师事务所结对互帮,邀请非诉讼业务和新类型业务骨干律师专题授课,以推进宜兴律师业向更高层次拓展。

二、其他讯息

(一)9月2日,市律协下发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申报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市律协于2007年9月首批确认了367名执业律师的实习指导资格。近几年来,又有一批执业律师具备了指导律师资格。通知要求:凡在2009年8月30日前执业满五年,且未受行政、行业处罚的执业律师均可申报,由市律协确定指导律师资格。

(二)9月2日,市律协下发通知,为2009年4月30日后领取执业证的律师办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用由市律协统一支付。

(三)宋政平律师撰写的涉外法律服务论文被评为全省2009年度特别优秀论文。最近,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宋政平律师论文《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并购款支付中的外汇管制法律问题分析》被评为江苏省律师2009年度特别优秀论文。

(四)省律协下发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最近,省律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协会组织、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奖励和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强调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五)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的通知》。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聘请律师的,办案部门应将其所聘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案件是否涉及国家机密以及律师会见时是否派员在场,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看守所。对公安机关侦查的不涉及国客秘密的案件,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在查验“三证”后即安排律师会见。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监听。

(六)9月11日,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召开论文初审会。为迎接市第二届律师论坛,对委员欲上报的论文逐一初审,按论文要求提出修改意见,从格式要求到体例、字数、注释等加以对照,力求高质量。会议还就年内工作、业务委员会活动规则的制定和完整统一了意见。

(七)9月12日,市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委员会召开论文交流会。对提交第二届律师论坛的论文进行初审,提出专业性意见,会议还邀请市中级法院法官对论文作了点评。市律协副会长高鸣参加会议,对各位委员的专业精神和科研态度给予肯定。

(八)市律协举办美国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风险讲座。9月12日,市律协与锡山区司法局共同举办一场《如何应对近期美国贸易政策变化和国际贸易风险》的讲座,无锡企业家,本市律师和外贸公司负责人15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两位美国律师主讲,他们介绍了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美国贸易政策的主要变化、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律制度以及在美国经商,进行公司并购,创业投资等作了精彩演讲。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朱凌律师现场翻译,随后在王建明律师的主持下,与会律师、企业家和演讲者进行了热烈讨论对话。市律协周晓鸿副会长到会讨论。

(九)9月15日,省律协在南通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听取了南通、南京、苏州和准安四市律协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律协工作水平的经验。学习省律协下发的《律师行业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办法》和《律师行业信息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听取省司法厅信息办邵建新主任专题辅导讲座,省律协为首批信息员颁发了聘书,张秀炎副秘书长就信息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

(十)市律协进一步规范实习律师管理工作。9月21日,市律协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重申在实习期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2)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

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3)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

意见;

   (4)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5)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6)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7)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8)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申

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9)其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十一)我市律师积极参与长三角法学论坛。第六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于9月22日至23日在无锡举办,来自苏、浙、沪等地14个城市的专家、学者,围绕“国际金融危机与地域经济发展”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高凛律师作了《国际金融危机下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法律对策》的演讲,获得好评,该论文获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江苏正太和律师事务所陶鹤律师撰写的《金融危机下小企业脱困的法律对策》一文被收录于《第六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集》。

(十二)江阴律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六个一”、“四个结合”。六个一”即每所有一份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计划,有一本学习台帐,律师有一本学习笔记本,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月有一次学习情况汇报,阶段有一份活动小结;“四个结合”:即与律师“六进”活动相结合,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优势相结合,与企业结对活动相结合,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十三)省司法厅、省律协部署全省律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学习实践活动于9月开始,至2010年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阶段:指导思想和目标及总体要求;第三阶段:活动的安排和方法步骤;第四阶段:活动的组织领导。9月22日,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在动员大会上提出要求,通过科学发展观教育,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许厅长强调:律师党员、事务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十四)宋政平律师获第七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9月26日至27日,第七届华东律师论坛在杭州举行。论坛围绕“金融危机与律师业”这一主题展开交流与研讨。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宋政平律师《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并购款支付中的外汇管制法律问题分析》获论坛优秀论文奖,并代表江苏律师在论坛上作了有关涉外法律研究的演讲。

(十五)我市申报“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护援助中心”合作律师事务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南京成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单位和专家,为本省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包括接受、处理对知识产权被侵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合作单位。根据省律协通知精神,市律协推荐能胜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云崖律师事务所和金匮律师事务所为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