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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致残十级 律师介入讨还公道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8-09-11 21:20:06 浏览次数:5026
交通事故在全国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仅2007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27209起,平均每天近900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平均每天死伤1266人。然而,对某个家庭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将是一件很不幸的事。2007年1月,对于顾和平一家来说,这种不幸的事偏偏降临到了他们的身上。
                         飞 来 横 祸
    2007年1月2日22时55分许,陆启萌驾驶小客车逆行在澄江西路由西向东行至国际大酒店出口地段左转弯向北过程中,车辆的前部右侧与刚从朝阳路左转弯转入澄江西路后由东向西直行的顾和平驾驶的后座乘有赵萍(顾和平的妻子)的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撞,导致顾和平、赵萍跌地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顾和平、赵萍立即被送至江阴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顾和平小肠破裂伤、肠系膜挫列伤、弥漫性腹膜炎、肝挫裂伤并包膜下血肿、右环池血肿、双顶硬膜下积液、左耳廓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左环指中节指骨骨折,赵萍右侧第4至第8根肋骨骨折。江阴市交巡警大队于2007年1月17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陆启萌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顾和平、赵萍不负此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陆启萌虽然垫付了8万多元医疗费,但之后再也不肯积极赔偿,虽经多次协商,终未有任何结果。本就是特困户的顾和平、赵萍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
                                 律 师 介 入
    2007年10月,经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的指派,黄亚芬律师接手了本案。为充分掌握案情,建立第一手资料,黄律师不顾天气的寒冷,多次与顾和平、赵萍进行面谈,并几次到赵萍家进行家访,走访了赵萍的邻居、亲属及其原工作单位。通过充分的调查,黄律师了解到本起事故中的受害人赵萍十年前曾进行过肾移植,多年来一直在服药,每年仅药费就得花费1万多元,家境十分困难,遭遇这次交通事故后,使得经济本已十分拮据的顾和平、赵萍更是雪上添霜。陆启萌虽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及护理费外,顾和平、赵萍的其它巨额损失均未付分文,为此,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鉴于以上情况,黄律师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后,觉得做通做好对方当事人陆启萌的思想工作是解决本案的关键。为此,黄律师多次和对方及其代理人沟通,并取得了法庭的支持,往返奔波于市里和乡下,不厌其烦地找陆启萌谈心,将顾和平、赵萍的家庭情况对陆启萌进行了详细介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于法,并主动协调法官及陆启萌的代理人共同去做陆启萌的思想工作。在黄律师的感召下,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陆启萌最终答应承担顾和平、赵萍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及其它损失,并表示自愿给予顾和平、赵萍一定的资助。
                               圆 满 结 局
    2008年4月24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经有关部门鉴定,顾和平颅脑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肝破裂修补评定为十级伤残,小肠破裂修补评定为十级伤残肠系膜破裂修补评定为十级伤残,赵萍右4-8肋骨折评定为伤残十级。由于事前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原被告双方就赔偿费用等问题庭审前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审中被告陆启萌同意了原告顾和平、赵萍提出的各项要求。经法院判决,陆启萌应支付顾和平、赵萍的医疗等各项费用15万多元,除已支付的8万多元外,尚余7万多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另外,陆启萌自愿补偿顾和平5000元。历时一年多的交通事故,在黄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拿到赔偿款后,顾和平、赵萍对黄律师感激涕零,陆启萌为此也心悦诚服地对黄律师说:“黄律师你不仅有韧劲,而且很善良,找你这样的律师办案真的很值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