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2-04-21 16:25:11 浏览次数:5095
各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做好实习人员实习指导工作,按照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近期上报的申请实习指导律师的资格进行了审核,下列8名执业律师符合规定条件,对其指导律师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如下:
江苏众允律师事务所 陈 泰
江苏正太和律师事务所 洪 卫
上海汉盛(无锡)律师事务所 王 鑫
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 秦文明
江苏苏杰律师事务所 邓峥艳
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 承洪良
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 季啸宇
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 梁俏娜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