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等五个业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6-05-12 00:00:00 浏览次数:3568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分会:
《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管理指引>等五个业务指引的通知》已经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常务理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市律协秘书处反馈。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12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分会:
《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管理指引>等五个业务指引的通知》已经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常务理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市律协秘书处反馈。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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