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4-11-03 00:00:00 浏览次数:1626
各有关单位:
当前婚姻家庭法领域法律关系渐趋复杂,婚姻家庭法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交叉关联,出现一系列争议问题、疑难问题;而且,由于财产种类繁多及所涉及的标的额越来越大,已成为律师业务快速发展的增长点。
改革开放使世界了解中国,国际交流日益深化使跨国、跨境婚姻越来越多,这对婚姻家庭法律师提出了更高端的要求,同时,资本市场的完善使得私人财富急剧增长,婚姻家庭律师业务出现一系列的创新领域,如财富传承、私人信托、私人银行、移民及财富跨境管理等等,如何使婚姻家庭法律师服务水平提升到国际化、区际化,将是一个更全新的课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办、时间、地点
1、主办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承办机构:北京万国法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30日
4、会议地点:北京
二、参会人员
参会对象为从事与婚姻家庭与继承实务有关法律业务的专业律师,各企业法律顾问,各有关院校教学及研究人员。
三、会议内容
1. 专题: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疑难问题解析
主旨发言专家:吴晓芳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参加编写《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等书, 同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主要撰稿人。
2. 专题:婚姻法财产关系实务热点问题
主旨发言专家:雷明光教授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婚姻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特聘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法专家,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作为专家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典婚姻法篇》的起草研究工作。
专题内容:包括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特有财产、夫妻共有股权、房屋、知识产权、夫妻债务、忠诚协议等。
3. 专题: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公司股权争议处理
主旨发言专家:贾明军律师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论坛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前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专题内容: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财产争议,由专长此领域的贾律师结合实占案例,说明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到的股权争议调查取证要点、处理技巧、争议焦点等,包括离婚股权分割、股权转让、股东资格认定、股权继承、上市公司股份分割等。
4. 专题:家族信托在中国境内的运用及发展前景
主旨发言专家:王小成律师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本所“遗产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项目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华遗嘱库公益项目律师志愿团副团长,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特邀嘉宾,《新老娘舅》、《一呼柏应》节目的特邀法律顾问和点评律师。
专题内容:一、以中国首单子女抚养费信托案为例解析民事信托的应用:1、中国首单子女抚养费信托案件解析,2、如何运用民事信托解决家族财富分配与转移中的现实问题;二、结合相关案例解读境内外家族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应用中的广泛性和实用性:1、邵逸夫家族案例与家族财富保值增值的秘诀,2、默多克家族案例与家族财富不因婚变而受损的秘诀,3、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案例与家族财富不因兄弟内斗而受损的秘诀;三、境内家族信托的具体运用类型和实务操作流程:1、境内企业家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民事信托类型来打理家族财富,2、构建家族信托方案的实务操作流程;四、我国运用民事信托解决客户家族财富管理难题的若干法律建议。
5. 专题:继承案件律师实务操作技巧及疑难问题解析
主旨发言专家:孙韬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题内容:主要围绕着继承案件律师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课程的讲授:一、继承疑难案件的处理;二、继承案件的实务处理。包含:1、继承案件的收案注意事项,2、继承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3、继承案件的调解技巧,4、律师执业风险防范。
6. 专题: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品牌打造及市场拓展
主旨发言专家:杨晓林律师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讲师,中国婚姻家庭法方向专业律师,2001年律师执业,2004年起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法领域。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秘书长、家事法研究部部长,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操作指引》课题组成员;社会职务:受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任客座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或实务导师。
专题内容:介绍律师如何实现在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专业化之路,如何将自己打造成婚姻家庭法专家品牌,同时介绍律师从哪些渠道,以何种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及营销,如何成功营销自己,获取相关业务。
(每个专题都会为参会人员提供互动交流的时间。主旨发言专家可能略有调整,以参会确认函为准。)
四、有关费用
参加人员须交会议费3000元。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人员。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010-56237172,13051619191
杨老师010-62512644
传 真:010-51622730
邮 箱:lawseminar@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