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财务、税务审计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4-02-07 00:00:00 浏览次数:1889
关于开展2013年度财务、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配合做好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2013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的财务、税务审计统一聘请江苏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进行(江阴、宜兴除外),财务审计为必选项,税务审计为可选项。
二、律师事务所应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加快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年度审计。
三、财务、税务审计于2013年2月10日开始,江苏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安排具体时间,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市律协联系人:陈晓虹,电话:82696762、18051589020;
事务所联系人:钱程远,电话:82708922、15995283636。
无锡市律师协会
二O一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