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全省律师业务巡回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3-10-31 00:00:00 浏览次数:2205
各团体会员单位: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全省律师业务巡回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于11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发至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wxla2009@163.com),本次培训以自愿为主,相关食宿费用自理。
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举办全省律师业务巡回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省直属分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律师协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省律协拟于近期在宿迁举办全省律师业务巡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内容及主讲人
1、培训时间:2013年11月9日(周六)
主讲人:吴英姿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上 午 9:00-12:00
内 容:民事诉讼法解读
下 午 13:00-16:00
内 容: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2、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0日(周日)
主讲人:杨晓蓉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
上 午 9:00-12:00
内 容:民间借贷纠纷司法审理
下 午 13:00-16:00
内 容:劳动争议纠纷司法审理
二、培训地点
宿迁市文化艺术中心剧场 (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
三、报名方法
请宿迁律师直接向宿迁市律师协会报名。
其他各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地律协于10月30日前统一向省律师协会报名。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关闭手机或设置振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中途离场。
2、食宿自理。
本通知已上江苏律师网(http://www.jsl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