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律协优秀委员会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8-11-22 10:48:42 浏览次数:5841
各分会,各委员会:
为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各项工作开展,市律协将评选表彰一批2018年度为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优秀委员会和优秀个人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委员会
1、申报对象
市律协6届理事会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2、申报条件
(1)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2)工作成效明显,能惠及众多会员,对协会下发由各委员会牵头负责的《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2018年委员会、分会活动项目表》完成率达到90%以上的;
(3)委员会内部工作规则健全,委员参与活动度高;
(二)优秀个人会员
1、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无锡的执业律师;
2、申报条件
(1)市律协重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优秀参与者;
(2)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很好地完成协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的;
(3)代表我市律协参加市级以上活动,取得名次或受活动组织方表彰的人员;
(4)因律师工作或法律服务成绩突出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的个人、单位(团体)主要负责人;
(5)符合上述任一项,且三年内未受过行政或行业处罚,没有不良影响。
二、名额确定
1、优秀工作委员会数量确定在工作委员会总数的35%,优秀专业委员会数量确定在专业委员会总数的20%;
2、优秀个人会员数量确定在会员总数的3%以内;
3、被评为年度优秀委员会的,委员会工作主要负责人一般自然入选优秀个人会员。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申报。
1、优秀委员会的推荐申报由协会各委员会会同驻委监事完成;
2、优秀个人会员的推荐申报由协会各委员会和各分会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推荐名额不限;市律协监事会根据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单独推荐;
3、履行正副会长、监事长职务取得的工作成效,不列入优秀委员会、个人会员评选内容;
4、请各单位于12月8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报市律协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优秀委员会-XX委员会”、“优秀个人会员-XX分会”。
(二)评审表彰。
由秘书处、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共同组成考评组,根据参评条件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审。推荐申报名额不足的,按考核符合条件的数量表彰。
由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的年度优秀委员会和优秀个人会员。
联系人:曹辉,联系号码:85756455,电子邮箱:202264028@qq.com。
附件:《优秀委员会推荐表》、《优秀个人会员推荐表》。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22日
优秀委员会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委员人数 | 协会重点工作及委员会活动项目完成情况 | 开展工作情况 及成效 | 备注 |
备注: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优秀个人会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姓名 | 所在律所 | 联系电话 | 推荐理由 (工作及成效) | 备注 |
备注: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