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律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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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2-05-16 16:26:39 浏览次数:5365

各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做好实习人员实习指导工作,按照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近期上报的申请实习指导律师的资格进行了审核,下列22名执业律师符合规定条件,对其指导律师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如下: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殷晓钢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高咏华

江苏漫修(宜兴)律师事务所 黄亚芳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汤文珺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卢  艳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何其凯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高云峰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尤伊丽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张征宇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凌建国

江苏承函律师事务所 闵  敏

江苏摩天律师事务所 吕钦梅

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 孙澍田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刘俊杰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郭  君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王  娟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王小珍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薛屹东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周  玉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张景旭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沈  颐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孙亚君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