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集团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选聘启事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1-12-07 10:23:04 浏览次数:2231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选聘方”或“市政集团”)将启动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以下简称“律师库”)的选聘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报名参与。
第一部分 项目内容
一、选聘内容
市政集团拟选聘律师库包括以下9项专业领域,有意向申报的律师可申报不超过3个擅长专业领域。
可选擅长专业领域包括:(一)公司业务与合规内控(包括公司设立、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等);(二)劳动法相关业务;(三)投资基金(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等);(四)资本市场(证券、期货及衍生品);(五)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公司上市业务;(六)建设工程;(七)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八)破产重整与不良资产处置;(九)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九个专业方向。
律师库建立后将作为市政集团及其各级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的候选对象。
二、入库有效期
本次选聘的所有律师入库有效期为3年,自选聘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三、选聘人数
原则上入库律所不超过15家,入库律师不超过50名。
其中执业律师50人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入选律师库律师原则上不超过4人;
执业律师30人及以上不足50人的律师事务所,入选律师库律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执业律师10人及以上不足30人,入选本地律师库律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四、入选规则
本次选聘采用计分作为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由市政集团法务部分管领导及法务、投资、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竞聘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候选人。
本次评审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按照以下因素对竞聘文件进行评价:
1. 律所成立时间、往年所获业绩、资质及荣誉等;
2. 律所主要法律服务经验;
3. 报名律师执业年限、业绩、案例、荣誉、研究成果等;
4. 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及任职情况;
5、竞聘文件中需要评价的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 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发证时间已满3年,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具有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有服务大中型企业3年以上的相关经验,在指定的专业领域拥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者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4.为本所执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在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满足市属国有企业特定法律事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执业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须满5年、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2.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熟悉国有企业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3.严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满足市属国有企业特定法律事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5.竞聘律师应当通过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推荐报名。
第三部分 竞聘文件
一、竞聘文件的内容要求
1. 律师事务所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人才结构、往年所获业绩、资质及荣誉;
2. 律师事务所主要法律服务经验;
3. 推荐报名律师简介;
4. 推荐报名律师应注明报名的擅长专业领域,荣誉;
5. 推荐律师现任的法律顾问单位;
6. 推荐律师的经典案例;
7. 推荐入库律师研究课题或相关研究成果;
8. 推荐报名律师担任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董事、监事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符合相关资格等的承诺函;
10. 提交竞聘文件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11. 竞聘方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邮箱)。
二、竞聘文件要求
1.报名律所应说明主要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及服务期限与主要服务内容;合伙人代表性案例包含有诉讼与非诉案例并进行相应的说明。
2.推荐律师简介应说明其学历(在职学历,应予注明)、年龄、执业年限、取得的资质荣誉及期限、擅长的专业领域并附有相应证书复印件。
3. 推荐律师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应列表并说明服务对象、服务期限与主要服务内容。所列律师经典案例应包含有诉讼与非诉案例并进行相应说明;推荐律师的研究成果应提供课题方向及取得成果。
三、竞聘文件的递交
1.时间安排
(1)答疑邮箱:532949186@qq.com;
书面应聘文件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7时0分。电子版应聘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同书面应聘文件一并递交。
(2)递交竞聘文件地点:
地点: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市政公用大厦11楼法务部1111室
(3)评选时间:2021年12月22日;市政集团法务部将会对应聘文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律师将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审委员会构成由市政集团法务部分管领导及法务、投资、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最终确定的律师经经理(总裁)办公会审议后对外公布。
(4)特别事项:截止时间前若没有收到竞聘文件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竞聘。
2.竞聘方根据选聘须知要求制作完整的竞聘文件,资格类、业绩类等文件应分类制作。
3.在选聘截止时间之前,竞聘方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聘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选聘方。无论入选与否,选聘截止时间届至,各竞聘方的竞聘资料恕不退回,由选聘方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选聘方将对竞聘方的资料予以保密。
4.全部竞聘文件应提供书面及电子版两类。其中书面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文件应当按选聘要求的格式有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应当是书面文件的扫描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同书面文件一并递交。
5.竞聘文件应由竞聘方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
6.所有竞聘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应在信封或包装上加盖公章。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应在封面上写明竞聘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7.竞聘方指派专人提交竞聘文件时应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聘文件,选聘方不予受理。
9.选聘方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15251559692
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市政公用大厦11楼法务部1111室
第四部分 其他规定
一、竞聘方已经了解本须知各项条款的含义,认可本须知各项条款,按照本须知各项条款的规定参与本次选聘;
二、本须知所称“以上”、“不超过”均包括本数;
三、请竞聘方准确、完整制作竞聘文件等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选聘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竞聘方有权要求选聘方对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澄清;
五、选聘方将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邮件、网站、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入库名单;
六、无论入选与否,竞聘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竞聘文件、参与竞聘有关的费用;
八、与本次选聘相关或因其引起的争议、权利主张、问题或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