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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律所年检中 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4-06-13 16:49:34 浏览次数:19

各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2023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5月对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考核,发现存在收费标准制定、公示、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请各律所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24年8月1日前整改完成。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

问题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全文备案版与公示版中关于诉讼仲裁类案件代理同一案件不同程序阶段的(包括刑事和民、仲、行案件),以及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的,收费优惠表述不统一,全文备案版中表述为“在分别计算基础上可以给予优惠”,公示版中表述为“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代理费按照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费”。现场检查中,有的律所在具体案件代理合同中没有按照公示承诺的减半收费,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要求。

整改要求:由市律协修改无锡市律师协会律师服务费标准示范文本,由原两个版本合并为一个版本,详见附件1。各律所参考市律协修改后的示范文本,根据律所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修改并重新备案。

问题二:有的律所代理合同、接案笔录、风险告知书等中关于收费的条款内容中仍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表述,与现行律师服务收费按照“市场调节价收费”的规定不符,涉嫌价格欺诈。

整改要求:各律所对使用的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等模板进行核查并修改,不得在文本中出现“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其他与现收费标准不一致的表述字样。

问题三:有的律所实际风险代理收费没有按照备案的《律师服务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执行,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文件和《价格法》相关规定。

整改要求:由市律协修改无锡市律师协会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各律所严格执行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关于风险代理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律所务必高度重视,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律师收费行为。

2.如在整改后的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没有纠正的,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律师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从严处罚。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律师协会律师服务费标准示范文本.docx

附件2 无锡市律师协会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示范文本.docx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