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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07-09 15:24:31 浏览次数:5494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市(县)区司法局党组(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08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律师行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扩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政治领导、推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统筹构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强基工程”的现实需要。从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践来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级机关党工委和市司法局党组,按照争创全省党的建设模范区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针对律师行业的发展特点,深入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机制和规律,制定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在创新党建理念、构建组织网络,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近70%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新社会组织包括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仍然是基层党的建设大局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在加强党建工作领导指导、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尚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们要按照中组部和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无锡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坚持把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抓紧抓好,特别是要抓住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极好时机,进一步顺应形势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总的目标是:走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前列,为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具体目标任务是: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健全,律师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律师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信息数据系统完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律师行业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二、健全组织,完善体系,确保我市律师行业在动态管理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在综合考虑办公地点、业务类别等情况基础上联合组建党支部;不具备单独或联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将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未建立党组织或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要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务、所务“一岗双责”。所主任不是党员的,应当推荐其他党员合伙人或党员骨干律师担任党支部书记。联合党支部书记应当推荐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要做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及时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指专职律师),要同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党组织。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并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转入或转出律师事务所的党员,要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要建立律师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状况。对于初进律师事务所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移交和衔接工作,并及时明确联系人加强培养教育。

进一步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各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律师党组织。要加强律师协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使其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忠诚履行职责的坚强领导集体。市律师协会党委和市(县)区应明确专人负责律师党务工作。

要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市律师协会党委、市(县)、区律师党组织,由同级地方党委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总支、支部)负责管理、上级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指导。

三、开拓创新,体现特色,不断增强我市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根据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新社会组织是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主体之一。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构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新优势的目标任务,针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方法,谋划部署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推进举措,建立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构建实践载体,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功能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使之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推动本行业各项工作的坚强堡垒。

以顺应行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路子。由律师行业的组织形态和管理模式所决定,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具有行业党建的鲜明特征。要打破传统的基层党建工作的思维定势,根据律师行业的运行特点,以行业管理为纽带推进党建工作,以组织网络建设为重心带动机制创新,切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力争在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搭建党组织活动载体、强化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物质保障体系等方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特别是要大力培植创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积极营造具有无锡律师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亮点,通过探索积累党建工作先进经验,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整体带动和推进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以建立律师协会党委为契机,不断完善律师党组织作用发挥新机制。按照“引领方向、服务大局、凝聚人心、维护公平、促进和谐”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协会党委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用发挥新机制;引导律师党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的组织章程开展工作,实现党对律师行业的政治领导;引导律师党组织以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科学发展志愿行动等为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律师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以党员先进性影响和带动非党律师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引导律师党组织积极维护各方权益,协调外部和内部关系,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建立劳资平等、社会诚信、互利共赢的和谐关系;引导律师党组织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坚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维护公平和正义。

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根本,充分展示律师党员队伍新形象。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律师队伍的新要求,坚持把提高律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摆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充分利用理论学习的平台和社会实践的载体,引导律师党员深刻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提高律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党性修养,宗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律师党员志愿者和谐无锡服务行活动,组织律师党员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更好地树立律师党员的社会形象。在开展服务政府机关、服务农村、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学校和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发展转型的“六服务两促进”主题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力量做好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要认真做好发展律师党员的工作,建立把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律师、把党员律师培养成骨干律师的双向培养机制,不断壮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力量。

以整合优势资源为途径,着力构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新优势。“构建科学发展新优势、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是我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也是对各行各业推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无锡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对标先进地区和发达城市,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规划,通过整合各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资源,不断壮大行业规模,通力打造在全省全国具有知名度的品牌律师事务所,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更好地凝聚律师事务所精英人才,通力打造无锡律师行业的人才高地。要加强基层律师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工作,把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纳入各级人才培训和司法行政队伍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级实施。要依托党校等培训阵地,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律师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切实增强律师工作的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之际,要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新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新期待,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化解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在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构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新优势。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落实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加强联系,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签定党建工作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市律师协会党组织要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定期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评比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律师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宣传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要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律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纳入对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评优表彰工作中要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律师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表彰评优或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律师时,应当征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意见。律师事务所要采取适当方式,就日常管理、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发展计划等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各地组织部门对律师党员交纳的党费,实行全额返还。市律师协会要把党建经费列入律师协会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律师事务所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开展活动,保证活动经费、时间的落实,实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和“一当好、三争创”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