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
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理事会的重大事项。
会长:
宋 毅
副会长(共10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宏宇、朱磊磊、李宁卿、张婧楠(女)、金锋、周缘求、胡跃年、柳向魁、夏军、程德兵
常务理事(共29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宏宇、过巍、朱建平、朱磊磊、杜志军、李宁卿、吴呈涵、吴铭韬、沈强、宋毅、宋建君、张婧楠(女)、郁卿峰、金锋、周庭芳(女)、周晓东、周缘求、郑夏、孟公严 、胡跃年、柳向魁、施国锋、袁红兵、夏军、奚若岚(女)、崔静(女)、程德兵、谢涛涛、瞿俊鹏
理事(共5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晓仲、王宏宇、王晓岚(女)、过巍、朱建平、朱磊磊、乔钰玲(女)、刘飞平、许云鹏、杜志军、李宁卿、吴赢、吴呈涵、吴铭韬、沈强、宋毅、宋建君、张婧楠(女)、张腾霄、陆顺祥、邵鋆、林志成、郁卿峰、金锋、周娜(女)、周庭芳(女)、周晓东、周缘求、郑夏、房腾康、孟公严、胡跃年、查丽莎(女)、柳向魁、侯泳、施国锋、袁红兵、聂寅伟、夏军、顾陈希、钱鹏、钱晓源、徐锡峰、奚若岚(女)、崔静(女)、程德兵、曾薇(女)、谢涛涛、黎纳(女)、潘文韬、瞿俊鹏
无锡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律师协会内部监督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监事若干名。
监事长:陈易平
副监事长(共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廷芳、过悦、华鲁贤、徐雪峰、蒋惠亚(女)、储云南
监事(共19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廷芳、毛慧恒、包杰、过悦、朱依红(女)、华鲁贤、许雪松、孙昕、阳学周、杨宏、陈易平、林莉(女)、周颖颖(女)、徐军、徐雪峰、章玲洁(女)、蒋惠亚(女)、储云南、鞠爱军
秘书处
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长:林勇
副秘书长(共7名):
刘军(专职)、乔钰玲(女)、杨志浩、张坤、张腾霄、季晨阳、袁梓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