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理事会的重大事项。
会长:
宋 毅
副会长(共8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宏宇、李 平、陈易平、金锋、周晓鸿、周缘求、夏 军、程德兵
常务理事(共2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廷芳、王宏宇、朱磊磊、刘国平、杜志军、李 平、李宁卿、宋 毅、张 昊、张婧楠(女)、陈付国、陈易平、金 锋、周晓东、周晓鸿、周缘求、孟公严、夏军、徐志刚、章海林、蒋晓冬、程德兵
理事(共4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晓仲、王廷芳、王宏宇、叶红耘(女)、叶荣庆、朱建平、朱磊磊、刘伟中、刘国平、许雪松、杜志军、李 平、李宁卿、肖虎、肖姮(女)、何俊英(女)、宋 毅、宋建君、张 昊、张婧楠(女)、陆耀忠、陈付国、陈易平、金 锋、周晓东、周晓鸿、周缘求、周颖颖(女)、孟公严、赵明秋(女)、柳向魁、施国华、祝梅红(女)、袁红兵、夏 军、徐志刚、徐雪峰、章海林、葛俊君、蒋晓冬、蒋惠亚(女)、程德兵、虞晓锋、潘孝平
无锡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律师协会内部监督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监事若干名。
监事长:王建明
副监事长(共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卞晓东、张锦君、林红(女)、钱 梁
监事(共1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梁浩、王建明、卞晓东、方来红、许凤亚(女)、孙建江、阳学周、吴 燕(女)、沈希光、张锦君、林 红(女)、施国锋、姚久川、钱 梁、鞠爱军
秘书处
秘书处律师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协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长: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