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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厦门大学研修感悟四——锡律厦培 法耀囊萤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9-10-23 19:54:08 浏览次数:2894

在秋色漫野的厦门大学,丁丽瑛教授为律师学员们讲授了一堂精彩的《创意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与选择》课程。

丁教授从中美贸易摩擦产生的301条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谈起,以江苏卫视与金阿欢的“非诚勿扰”纠纷案、“中华女子乐坊”和“女子十二乐坊”的创作思路纠纷为例,引发大家对知识产保护对象的思考,尤其是著作权仅仅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大众点评网诉百度地图显示点评商户”、“优酷与猎豹浏览器的广告屏蔽纠纷”案,则揭示了现实社会生活中竞争关系的跨界保护和互联网+市场下的反不正当竞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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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知识产权,仍然需要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如:方正公司诉请宝洁公司侵犯倩体“飘柔”,法院认定“飘柔”两字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而予以驳回;“外婆家”作为随意性商标,因其显著性较弱,故在实际使用中仍然具有字面第一含义,其它人则可以正当使用原则抗辩商标性的第二含义,该商标获得保护的范围较小。

对创意知识产权的保护,丁教授以微软正版办公软件的黑屏事件、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姓名权、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凉茶之争为例,畅谈了知产争端解决的能动性,不应局限于司法诉讼,还可以有效利用行政执法、民间调解等多元化处理手段综合维权。

丁教授的精彩授课,不仅锻炼了学员在知识产权实务领域的法律思维能力,还夯实了大家对知识产权的深刻理解。无论是对各类作品著作权的权利来源的认定,还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亦或注册商标与企业字号的专用权利,以及广泛常见的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甚至特殊的商业秘密保护,其本质都是相关智力成果转化为市场经济的法律保护,即如何更好的刺激、保障知识经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迈向文明之路、繁荣之路。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法律人,通过本次学习,更是应当在执业过程尤其是纠纷化解中坚定政治信仰,发挥主观能动性及自身法律技能的专业性,既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最终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就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的使命!

文:古锐  上海市协力(无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