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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 | 无锡市名优律师培训—— 建筑与房地产专题培训 感悟(九)研精致思 笃行致远——工程施工合同审判法官的问与答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0-06-25 16:12:33 浏览次数:4688

6月24日下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景鑫法官为我们无锡名优律师专业培训班的学员们就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常见问题及审理思路进行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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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无锡名优律师专业培训班课程多采取线上授课的教学方式,为此,景法官的当面授课就显得更为珍贵。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直是民事审判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施工合同案件标的金额往往较大,关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施工合同涉群体性,关乎社会问题,同时,施工合同本身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材料繁复、工程专业性强、法律规范不明、裁判标准不一,这些都给法院的审理以及律师代理案件带来了挑战。景法官从施工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施工合同法律关系及其责任、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与标准、质量问题及保修责任的处理、工期判断及违约责任的认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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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法官在教授过程中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律师的共鸣:一是发生违法转包、内部承包以及联合中标情形责任如何承担;二是无效合同、“黑白合同”的工程款如何结算;三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特别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面的阐述和探讨对破产实务中债权审核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优先权起算时间如何确定?一般为实际竣工之日或约定竣工之日,分进度支付的则从质保金之外最后一期起算。谁有权主张工程价款优先权,法律规定是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就发生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的情形,受让债权的债权人也可依据相关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景法官以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入介绍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常见问题,使我们认识到很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和内容。他结合案例从实务角度出发,给我们律师带来了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和法律实践经验。


作者: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 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