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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秋季培训班——感悟(六)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宪法”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1-10-13 17:30:00 浏览次数:860

一行白雁遥天暮,几点黄花满地秋。金秋10月,天气骤凉,但无锡律师学习的热情不减。在2021年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秋季培训班课程的第二天,全班学员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尚元以《企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与劳动法的实施》为主题的授课,本人收获颇丰。


郑教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企业(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法而制定劳动规章的合法性及必要性,授课内容与实务紧密相连。课程最后,郑教授预留半小时进行了现场答疑交流,认真回答律师学员们提出的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他从法理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做出自己的理解和解答,获得了在座律师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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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郑教授的课程,再结合本人服务企业过程中涉及到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等问题的执业经历,有以下几点感悟:首先,“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更需建章立制,企业的规章制度可视为企业和员工关系的“宪法”,构建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法治文化的需要,更是企业形成规模、规范的强有力保障,企业的运行离不开内部员工,只有通过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其权益,才能保障企业的运行制度。其次,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切勿跳过全体职工和工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充分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避免因程序不到位而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另外,企业合规也要与时俱进,比如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员工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所以企业要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


听课过程中,以往办理的相关案例一一回忆起来。执业生涯中遇到一些企业无视规章制度,常态化无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非要经历几次员工维权,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后,才能认识到建章立制、规范劳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当然,也有很多有合规意识的企业,认识到规章制度的确很重要,但是对于如何建立既维护企业的权利同时也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缺乏概念及规划。作为一名律师,特别是企业的常年法律服务,应致力于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帮助企业减少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为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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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秋季培训班3组 邵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