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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会长办公会召开第13次会议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4-11-04 00:00:00 浏览次数:3045

市律协会长办公会召开第13次会议

 

10月29日下午,市律协会长办公会召开了第13次会议,市司法局刘益良副局长、律管处朱赛金处长出席了会议。宋政平会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律协办公业务用房买房借款的归还和购房决算、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律师行业数据库建设、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律师行业内外交流、各委员会进行活动和年终总结、组织部分年龄段的律师体检、新律师宣誓、律师事务所档案目录规范、2014年《无锡律论文集》汇编等事项。

宋政平会长就协会购房事项中借款归还问题作了说明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布置落实。

何毅丰秘书长就律协办公业务用房产权办理情况作了说明,会议决定及时和房产商进行沟通,尽快办理好协会用房的产权证明。

会议讨论了《无锡市律师协会为执业30周年的律师颁发纪念章的规定(试行)》、《无锡市律师协会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讨论通过了《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何毅丰秘书长作了说明。会议原则通过上述规范性文件。

会上,就律师行业数据库功能进行了演示,参会人员对数据库提设计提出了改进意见。何毅丰秘书长就律师行业数据库信息采集问题进行了说明。会议同意该项工作并由秘书处尽快落实。

宋毅副会长就“关于可以确认为培训课时的规定”作了说明,会议同意该规定;何毅丰秘书长就下一阶段的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作了说明,会议同意培训计划的安排。

会议讨论了由协会律师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组织赴外省市考察学习方案”,王建明副会长就此做了说明。会议同意该方案,并决定在11月初组织部分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宋政平会长就定期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沙龙活动作了说明,会议认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开展交流很有必要,特别是律所主任之间交流要定期开展。

会议布置了各委员会进行活动和年终总结。该项工作有各分管副会长负责督促和落实。

会议就组织部分年龄段的律师体检事宜进行了讨论,何毅丰秘书长就此作了说明,会议要求秘书处尽快落实该项工作。

会议讨论了新律师宣誓问题,宋政平会长就此作了说明,会议同意组织该项活动。

会议讨论了律师事务所档案目录的规范问题,何毅丰秘书长就此作了说明,会议决定向省律协请示后,印发各律师事务所执行。

何毅丰秘书长就组队参加省律协篮球联赛和近期律师文体活动情况及后两个月的活动计划做了汇报。会议同意律师问题活动计划。

何毅丰秘书长还汇报了“2014年无锡律论文”收集情况,会议同意由协会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对提交的律师论文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汇编成册。

会议还就有关律师投诉问题和有关委员会的负责人的人事安排进行讨论。

最后,市司法局刘益良副局长作了讲话。他要求各分管副会长认真履行职责,要做好宣传工作。举办各类活动要从“有”到“好”,文体活动、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要准备得更充分,将工作做细做实,要取得切实有效的成果,交流考察要组织好人员,充分体现出无锡律师的形象。要认真学习党的四中全会精神,领会精神,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宋政平、王卉青、王建明、宋毅、张锦君、陈春喜出席了会议。

 监事会张红岩监事长、副监事长金炎,秘书长何毅丰,副秘书长陈晓虹、钱梁、杨正伟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