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政之花到公益之星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3-03-15 00:00:00 浏览次数:4088
从律政之花到公益之星
——无锡市女律师法律服务援助团剪影
记者 郑 弋 通讯员 陈 瑜
无锡市律协女律师工委主任、省律协女律师工委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女律师专委会执委,面对一连串的头衔和荣誉,张红岩说最值得骄傲的还是女律师法律服务援助团团长。
据了解,无锡市现有女律师248人,占律师总数的21%。3年前,该市律协组织39名“律政佳人”成立了女律师法律服务援助团,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关爱特殊群体、为妇女儿童维权等社会公益事业。
“抓住我的手,抓住法律正义的手。”
2011年,女律师法律服务援助团与该市女子收容所签订法律服务帮教协议,利用每个月的家属探望日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举办大型法律讲座,接待学员及其家属关于婚姻财产、债权债务、抚养赡养等法律咨询。北京大成无锡分所律师杨艳告诉记者,她至今仍忘不了刘萍(化名)那单纯而忧伤的眼睛。第一次见到杨艳时,那个白白净净的眼镜女孩怯怯地问她:“我想继续读书,行不行?”刘萍是名在校学生,因复杂的家庭关系和青春期的叛逆而走上卖淫的歧途。她告诉杨艳,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出去后能继续读书,但又担心没有学校接受她。
在几次咨询活动中,滨湖律师事务所的葛恒敏发现,有几张相同的面孔时不时地出现在她面前,咨询的问题也相对集中,如失足经历是否会记入户籍档案?找工作时用人单位会不会知道这段历史污点?结婚时男方能不能查到这段个人档案?以后子女在报考公务员或当兵是否会受影响?葛恒敏说:“这足以证明,当今社会评价机制对失足者并不宽容,她们在为自己的未来担忧。如果我们能让她们觉得自己仍是受尊重的,也许会在她们的心里点亮一盏明灯。”
柯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英家住宜兴,但每次法律服务进监所活动,她都主动请缨参加。“我现在能为这些姐妹做的,就是伸出手拉着她们,告诉她们:前面的道路虽然艰辛,但你们有我。请抓住我的手,抓住法律正义的手。”
“不仅要做法律的传播者,更要做心灵的引航者。”
季春玲律师已经连续十多年在该市妇联的妇女维权站从事法律咨询值班接待。她发现,近几年来,前来咨询的人以25-30岁的年轻女性居多。其共同特点是婚龄短、子女小或未生育、因家庭琐事引发婚姻危机、父母干预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季春玲说:“遇到这种情况,律师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到心理疏导上,而非单纯解释离婚的法律政策及如何进行财产分割。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接待咨询的目的不是为了多接离婚官司,而是要多帮助她们化解家庭不稳定因素。”值得欣慰的是,经季春玲接待的年轻人中,有不少人后来再也没来咨询或提起离婚诉讼。
“其实很多咨询者不仅需要法律咨询,更需要心理咨询。”锡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琪认为,法律专业出身的律师有必要补充心理学知识。“有的咨询者纯粹就是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问题能不能解决反在其次。因此,律师需要不停地变换自己的角色,有时候是法律的传播者,有时候是心灵的引航者,有时甚至不需要说一句话,只要静静地听,充当一个聆听者。”
“哪怕有一点点希望,我们都要坚持到底。”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疑会影响律师正常经济创收的时间和精力,但法律服务援助团的女律师们却始终乐此不疲,无怨无悔。
藕塘职教园的大专生宋金(化名)伙同他人盗窃同学的4台笔记本电脑。在法庭上,这名刚满17岁的孩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受惠山区司法局委托,朱依红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根据其初犯的性质及积极的认罪态度,为其争取缓刑的宽大处理。朱依红说:在以前几年中,自己代理的法律援助案大多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块,近年来则更多地向民工讨薪、劳动维权等领域转移。去年,自己就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通过调解、仲裁、催讨等手段,帮助两名被企业非法解雇的技术蓝领要回1万多元血汗钱。
王玲炎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当前离婚案件中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举证方面,如女方要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或在离婚前转移共同财产等,均存在举证困难。为此,她提交一份《对当前妇女维权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思考》,建议对女性受侵权案中涉及的证据采信、证明标准、反证责任、司法鉴定程度等规定进行灵活运用,适当减轻女性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凤琳把“能救一个是一个”作为办案座右铭。她告诉记者:“一两桩个案或许不能改变整个社会,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哪怕有一点点希望,我们都要坚持到底。”
从“律政之花”到“公益之星”,女律师们的社会角色实现了华丽转身。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益良表示,今年是无锡的“法律服务公益建设年”,全市要力争打造一批女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评选一批女律师公益之星,让“半边天”在社会公益的舞台上撑起一片天,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充实和升华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