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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易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圆满结案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0-01-15 11:24:54 浏览次数:3611

20099月,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我国首例以环保社团组织为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调解审结;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截止200912月,被告江阴某集装箱运输公司已按照调解书内容基本履行到位,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和当地受害居民代表的诉讼请求已全部满足,本案圆满结案。

该案是国内以环保社团组织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第一案,在中国环境法律实践中具有“破冰”意义,一经立案即引起了有关专家学者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新闻网、搜狐、新浪、网易等在内的国内一线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已有三个栏目专程赴锡报道该案。

金易律师事务所由主任王建明律师和副主任吴晓宇律师担任该案原告的代理人,他们会同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多次现场实地调查走访,与周边受侵害的居民进行沟通和交流,调取证据,准备诉讼文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位律师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迫使被告面对现实,放弃侥幸心理,最终成功化解了受害居民和污染企业之间的环境矛盾,原告的诉讼请求通过调解得到全部满足。签署调解书时,被告港口堆场尚有几十万吨铁矿粉,至12月底,除涉诉有争议的几千吨外,其余已全部清空,消除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无锡地区的唯一一家志愿律师事务所,有三位律师经中华环保联合会考核合格成为志愿律师。在11月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三期全国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法律研习班和12月中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着重讨论了该案,与会的国家环保部领导和环境法专家盛赞该案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218,中环保联合会2009年环境维权服务情况通报会,向境内外媒体详细通报该案的全部细节。

    据悉,案件调结后,无锡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均给予肯定的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该案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