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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8次,开庭4次 — — 走心的无锡法援律师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1-10-20 18:00:00 浏览次数:739


“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法律援助,就是让困难群众在援助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 法援律师 姚宁



案情回顾


受援人汤某某,81岁,无锡人。2018年5月,汤某某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入院诊断为身体多处骨折、脑震荡、全身软组织损伤和肺部感染等。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汤某某不负事故责任。汤某某在住院治疗后又转入康复医院,经过2年多时间的治疗,依然不能行走,生活无法自理。汤某某受伤后,一度因并发症导致生命危险被家人送至医院紧急救治。期间,之前常年卧床一直由她照顾的老伴,在家中因她住院不能照顾而从床上意外跌落,救治无效去世。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虽此案责任明确,但因治疗费用票据、诊断报告等证据缺失,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20年12月14日,汤某某委托女儿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无锡市梁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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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无锡市梁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所列情形决定给予汤某某法律援助,并指派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姚宁律师承办该案。


援助经过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负责,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在了解案情、调查取证、诉讼代理过程中,做了大量专业细致的工作。直至判决结案,先后经历8次会见、4次开庭和根据办案进程5次修改变更诉讼请求,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2021年6月21日法院最终判决:受援人汤某某获得医疗费等赔偿款共计10.7万元。判决结果超出了受援人及其家属的预期,虽然部分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但受援人对本案结果非常满意。2021年7月13日,受援人女儿激动地地告诉承办律师,判决款项已经全部到账,全家人对梁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表示真挚的感谢。


案件点评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老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发生于2018年5月,受援人年迈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持续治疗至2020年12月才提起诉讼,期间大量的病历、发票、诊断报告、医嘱等证据材料因未妥善保管而遗失。承办律师本着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怀仁爱之心,尽服务之职,扬正义之剑,维弱者之权”的法律援助精神,8次会见受援人,10多次尽力指导协助受援人补充证据,经历4次开庭、5次变更诉讼请求,最终代理意见得到法院充分采纳,诉讼结果最大程度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期间,承办律师根据老年人特殊心理、生理情况,克服受援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沟通不畅等困难,细致耐心地做了大量释法明理和安抚开解的心理疏导工作,使援助对象和当事人在感受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性同时,更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效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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