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2-05-16 16:26:39 浏览次数:6926
各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做好实习人员实习指导工作,按照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近期上报的申请实习指导律师的资格进行了审核,下列22名执业律师符合规定条件,对其指导律师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如下: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殷晓钢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高咏华
江苏漫修(宜兴)律师事务所 黄亚芳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汤文珺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卢 艳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何其凯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高云峰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尤伊丽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张征宇
江苏修邦律师事务所 凌建国
江苏承函律师事务所 闵 敏
江苏摩天律师事务所 吕钦梅
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 孙澍田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刘俊杰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郭 君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王 娟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王小珍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薛屹东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周 玉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张景旭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沈 颐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孙亚君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