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首页 - 通知 - 正文详细

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7-06-09 00:00:00 浏览次数:2538

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司法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司[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在报送评审材料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发<2017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职[201726号)精神,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网上申报

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服务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zcfwzl/index.shtml—“无锡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者上传Word版的“任现职后本人的论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电子稿,打印初审通过的确认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

二、 报送书面材料

、各市(县)区所属单位申报材料先报送本市(县)区司法局和人社局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至市司法局政治部;市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报至市司法局政治部。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626日前报送至无锡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民中心10号楼715室),联系电话:81822130,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初审并市人社局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司法厅。

㈡、除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报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

1、网上初审通过确认单

2、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年度考核表及养老金缴费记录(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只提供年度考核表)。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报名及学习等事宜,登录无锡市人才培训网,或咨询报名电话:8282948582918335

上述材料均不装订。

㈢、原件卷宗袋上需粘贴原件清单。复印件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署明日期。所有以复印件形式报送的材料,须同时报送原件,审核后将不需报省厅的原件当场退还报送人。

三、 其他有关事项

㈠、关于行业信用记录

职称评审申报人提供行业信用记录相关证明材料,由行业协会出具

㈡、关于学历

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


附件: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无锡市司法局   

                  2017年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