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7-06-09 00:00:00 浏览次数:2994
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司法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司通[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在报送评审材料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发<2017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职[2017]26号)精神,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网上申报
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服务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zcfwzl/index.shtml)—“无锡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者上传Word版的“任现职后本人的论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电子稿,打印初审通过的确认单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
二、 报送书面材料
㈠、各市(县)区所属单位申报材料先报送本市(县)区司法局和人社局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至市司法局政治部;市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报至市司法局政治部。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6月26日前报送至无锡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民中心10号楼715室),联系电话:81822130,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初审并报市人社局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司法厅。
㈡、除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报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
1、网上初审通过确认单。
2、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年度考核表及养老金缴费记录(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只提供年度考核表)。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报名及学习等事宜,可登录无锡市人才培训网,或咨询报名电话:82829485、82918335。
上述材料均不装订。
㈢、原件卷宗袋上需粘贴原件清单。复印件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署明日期。所有以复印件形式报送的材料,须同时报送原件,审核后将不需报省厅的原件当场退还报送人。
三、 其他有关事项
㈠、关于行业信用记录
职称评审申报人提供的行业信用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由行业协会出具。
㈡、关于学历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附件:省司法厅、省职称办关于报送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无锡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