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首页 - 通知 - 正文详细

关于申报2016年度会费减免事项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6-08-02 00:00:00 浏览次数:3188

各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做好市律协201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根据省律协《关于收缴省律师协会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今年会费收缴继续对初次就业的专职律师免收三年会费,免除对在律师事务所办理退休后再执业的老律师的会费,对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下和新设立的团体会员进行会费减免。请符合会费减免的团体和个人会员进行会费减免申报,以便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会费减免。

2016年度会费收缴时间点为2016331日。所有计算和统计均以此时间点为准。331日后转所的个人会员,由现所在的执业单位申报,但请在备注栏注明转入时间和原执业所。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88日前将本单位减免申报表填报至各分会,由分会审核并用Excel表汇总后,于810日前报秘书处审核公示。

会费减免条件:

1、团体会员: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律师事务所,按标准的80%缴纳团体会费;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公司(集团)律师事务部,从批准考核的月度起算到考核年度末月止,未满半年的,减半收取团体会费。

2、个人会员:对初次就业的专职律师免收三年会费,免除在律师事务所办理退休后再执业老律师的会费

    邮件地址:wxla2009@163.com,联系人:张雷,电话:82696762 

附:会费减免申报表

                          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