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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职业律师进行宣誓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6-01-27 00:00:00 浏览次数:2632

根据《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新职业律师进行宣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2月2日(周二)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无锡市律师协会会议室(运河东路555号时代国际A6楼)。

三、参加对象

2015年1月1日-6月30日,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名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带好律师袍和协会会徽;

2.请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说明理由,由协会秘书处做好记录(传真:82706154邮箱:wxla2009@163.com;联系人:朱洁)。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