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破产案件审理与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5-12-22 00:00:00 浏览次数:2780
各有关单位:
破产案件涉及资产重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关系,错综复杂,审理难度颇大。为推动强制清算案件类案件的审理,为市场退出机制的顺畅清扫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系列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有关衔接的规范文件;新出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纳入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依职权破产),法人退出市场的新规定将开辟企业破产新通道,破产案件将大幅度提高。另外“关联企业破产司法解释”出台在即,《破产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也在抓紧制定中。
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但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而《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对重整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理解和适用新《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该类型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相关人员处理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代理水平和技巧,指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破产案件审理与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6年1月21日
会议时间:2016年1月22日—24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南京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29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宇
手 机:135 2258 7268 电 话:010—81363823
传 真:010—65800711 在线QQ咨询:2783543923
报名邮箱:wyu6066@163.com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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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