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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本年度第二期集中培训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5-09-22 00:00:00 浏览次数:2776

各协会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本年度第二期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已申领实习证、未参加集中培训的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510月29日至115日。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1029(周四)上午8:30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鼋渚路1号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

联系电话:0510-85559985,18051589020。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使用全国律师指定教材,教材律师会统一购买,报到时领取。

五、培训考试

集中培训期满由省律师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律师发放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住宿,住宿地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安排(中共无锡市委党校)。住宿人员晚上不得擅自回家,如有违规,作旷课处理。

2、分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市律师秘书处开展工作,确保本期集中培训顺利完成。

3、参训员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举止要文明,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报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律师会将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七、培训费用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缴50%的住宿费;

2、参加培训的人每人缴纳教材费350元;

3、其他费用均由市律师协会承担

 

无锡市律师协会

2015年9月22日

参加2015度第二期集中培训实习人员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