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本年度第一期集中培训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5-03-30 00:00:00 浏览次数:2032
各协会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本年度第一期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集中培训对象:2014年10月31日前申领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8天。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4月14日(周二)上午8:30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
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地址:无锡市太湖广场运河东路555号时代国际大厦A座6楼)。
联系电话:0510-82696762、0510-82706154。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使用全国律师协会指定教材,教材由市律师协会统一购买,报到时领取。
五、培训考试
集中培训期满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律师协会发放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住宿,住宿地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安排。住宿人员晚上不得擅自回家,如有违规,作旷课处理。
2、各分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确保本期集中培训的顺利完成。
3、参训学员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举止要文明,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报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市律师协会将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七、培训费用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缴50%的住宿费;
2、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缴纳教材费350元;
3、其他费用均有市律师协会承担。
无锡市律师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