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律师因病需要补助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4-12-09 00:00:00 浏览次数:1833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体现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关怀,增强协会感召力和行业凝聚力,经研究,市律协决定继续开展对律师因病而生活困难需要补助的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慰问对象
1.本会执业律师;
2.本会已从律师岗位上退休的律师。
二、补助慰问种类
1.患有如下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肝硬化、重症肝炎、尿毒症、心脏瓣膜置换或修补、冠状动脉搭桥术、器官移植、骨髓移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重型颅脑损伤等其他重特大疾病;
2.突发性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需要补助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会员单位要做好有关人员的情况摸查工作,对符合慰问条件的相关人员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补助;
2.申报者除填写申请表格外,还应提供医院诊断书、就诊费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将上述材料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wxla2009@163.com);
4.协会领导将在2015年春节前走访慰问有关人员。
附件:律师困难补助申请表
无 锡 市 律 师 协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