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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4-04-10 00:00:00 浏览次数:1826
 

各团体会员单位、市律师协会联络员:

根据《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已申领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4415日(星期二)至422日(星期二)。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415日上午830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

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

地址:无锡市太湖广场运河东路555号时代国际大厦A6楼。

联系电话:0510-826967620510-82706154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使用全国律师协会指定教材,即:《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中华国全国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等。教材由市律师协会统一购买,报到时领取。

五、培训考试

集中培训期满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律师协会发放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住宿,住宿地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安排。住宿人员晚上不得擅自回家,如有违规,作旷课处理。

2、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市律师协会联络员要高度重视本次业务培训,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确保本次集中培训顺利完成。

3、参训学员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举止要文明,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报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市律师协会将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七、培训费用

1、江阴、宜兴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缴50%的住宿费;

2、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缴纳教材费300元;

3、其他费用均有市律师协会承担。

无锡市律师协会

一四年四月八日

 

培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