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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务、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2-12-27 00:00:00 浏览次数:2168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配合做好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2012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的财务、税务审计统一聘请无锡市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进行(江阴、宜兴除外),财务审计为必选项,税务审计为可选项。
      二、律师事务所应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加快年终财务结帐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年度审计。
      三、财务、税务审计于2013年1月20日开始,无锡市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安排具体时间,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市律协联系人:陈晓虹,电话:82706154;
      事务所联系人:徐卫华,电话:82708922、1386178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