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2-12-27 00:00:00 浏览次数:2168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配合做好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2012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的财务、税务审计统一聘请无锡市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进行(江阴、宜兴除外),财务审计为必选项,税务审计为可选项。
二、律师事务所应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加快年终财务结帐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年度审计。
三、财务、税务审计于2013年1月20日开始,无锡市方正税务事务所、无锡方盛会计事务所安排具体时间,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市律协联系人:陈晓虹,电话:82706154;
事务所联系人:徐卫华,电话:82708922、1386178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