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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1-11-10 10:09:25 浏览次数:1795

市人力源和社保障局文件

锡人社发〔2011260

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

和省、市有突出贡献

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门、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部省属驻锡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规定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现就2012年度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不受单位隶属关系、个人身份、国籍限制,只要在我市国有、民营或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为无锡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均可推荐选拔。

二、选拨对象

第一类:选拔推荐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

(一)选拔数量

全市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数量控制在50名以内(含高技能人才),具体推荐指标数附后(附件1)。未下达指标的单位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不再作为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在符合《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锡委办发〔199828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选拔市级专家应以新的人才评价标准为依据,以业绩、贡献为前提,只要符合业绩条件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限制。同时应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530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新创业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具体按以下有关条件选拔:

1、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对发展新兴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有显著贡献,或产生了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的。

2、在应用技术方面,获得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完成市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引进项目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在工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奖励,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

6、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7、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8、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我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

9、工农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原则上,高技能专家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以上职务并获得市以上荣誉称号。

第二类:选拔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

(一)选拔要求

选拔推荐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在选拔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对已具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家也可直接申报。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体人选由市人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综合平衡,经公示后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选拔条件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

  (四)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七)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八)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十)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十一)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十二)工农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原则上,高技能专家推荐人选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三类: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

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主要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以及工农业生产一线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具体人选由市人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和综合平衡,经公示后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3.重点选拔科研、管理等专家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家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高技能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2.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6)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在以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为主渠道的同时,也可以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个人自荐。

2 组织推荐。市属以下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各类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我局。申报时要明确推荐级别(可同时申报)。同一地区或部门申报两人以上,要确定先后排名顺序。

驻锡部队科研院所和部省属企事业单位推荐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选,由我局直接负责受理;推荐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选,驻锡部队科研院所和部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我局直接负责受理。省属企事业单位人选,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报我局备案,以便获奖时我市进行配套奖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按人事行政隶属关系报其业务主管部门,并报我局备案,以便获奖时我市进行配套奖励。

3 本人自荐。各地中介组织、自由职业自荐人选,向当地所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荐。其自荐材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并同组织推荐人选一并评审后上报。自荐者须有2名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

4、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在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情况须在申报登记表单位意见栏中说明。公示时间为3天。

5、高技能人才人选推荐材料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初审汇总后再报市评审。

6、组织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综合平衡,确定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四、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申报,同时对自荐人选材料认真审核,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报。报送具体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突出贡献事迹简介一份(800字以内);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人员的有关附件材料一份(此项材料不再退回,请提交复印件或另留原件),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至2011年底)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的主要复印件等;

4)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包括单位综合鉴定;

5)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含电子版);

9)《专家推荐人选主要事迹简况表》一式二十份(附件2);

专家情况登记表和第(3)、(4)、(5)、(6)项材料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好目录(复印件需由单位与原件复核后盖章)。

2、个人申报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封面。属机密材料必须标明。材料均使用A4纸,并附电子文档。

3、各地区各部门报送材料时,同时上报《2012年专家推荐情况花名册》(一式三份,附件3)。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

115

4、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陈晔

联系电话:81822596

邮箱:TAIHUSHI@163.COM

   

    附件1: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专家推荐人选主要事迹简况表》

    附件3:《2012年专家推荐情况花名册》

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名额

 

名额

 

名额

江阴市

10+3

文广新局

1

威孚集团

1

宜兴市

8+2

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2

部省属单位

7+1

锡山区

3+1

卫生局

2

市属其它单位

9+1

惠山区

3+1

医院管理中心

5

合计

92+13

崇安区

1

环境保护局

1

南长区

1

规划局

1

北塘区

1

市政公用事业局

1

滨湖区

4+1

市政产业集团

1

 

6+1

公园景区管理中心

1+1

教育局

2

体管中心

1

学校管理中心

5

产业发展集团

2+1

建设局

2

城市发展集团

1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1

无锡日报报业集团

1

交通局

1

广播电视集团

1

交通产业集团

1

国联集团

1

水利局

1

山禾集团

1

农委

1

华润微电子公司

1

注:另加的上报数为高技能人才上报指标数。

附件2

专家推荐人选主要事迹简况表

申报单位(盖章):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取得何学位

突出

贡献

事实

和获

奖情

况简

介(

五百

字以

内)

申报何

类专家

主管部

门意见

(盖章)

说明:1、获奖情况必须写明获奖年份、共同获奖人数、排列名次、集体项目应注明本人所起作用。

    2、本表一式二十份,A4纸打印。


附件3

2012

填报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上报

排序

最高

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现从事

专业

现职称及

取得时间

获何荣誉称号

申报

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本表一式三份,由上报的主管部门填写,并按申报人情况排名;2、本表纸质、电子文档同时上报(请上报Excel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