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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1-04-20 15:51:02 浏览次数:2188

各市(县)、区司法局,直属公证处、直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无锡市职称办《关于下发<2011年无锡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锡职办(201115号)精神,为顺利完成今年我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㈠、律师、公证员专业:已取得律师、公证员资格,并现在我市从事律师、公证员专业工作的人员。

㈡、司法鉴定专业:现在我市从事司法鉴定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㈠、申报律师、公证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律师专业一级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律师专业二级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公证专业一级公证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公证专业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执行;申报司法鉴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苏司通[2006]90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㈡、申报律师、公证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律师专业三级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公证员专业三级律师资格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㈠、网上申报。登录www.wxrcrs.gov.cn/wxrsj/后点击“2011职称网上申报”→“无锡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再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者打印确认单,上传论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工作总结电子稿(必须为rar文件格式),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415615

㈡、报送书面材料。

1、报送内容:

⑴、申报高级资格(包括司法鉴定专业中级)的,按照省司法厅有关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⑵、申报中、初级资格的,分别按照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附件3)要求报送。大、中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申请职称初定的,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所需表格可登录www.wxrcrs.gov.cn/wxrsj/后点击“2011职称网上申报”→“资料下载”中下载。

2、报送途径:

⑴、市(县)、区所属单位申报中级及以上资格的,申报材料须报送市(县)、区司法局,由市(县)、区司法局预审后,经市(县)、区职称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司法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司法局职称办,下同)。

⑵、市直属单位申报初级及以上资格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盖章后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再按专业报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预审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市司法局职称办。

3、报送要求:

⑴、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所有以复印件形式申报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申报中、高级资格的需提供原件清单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律采用标准A4纸型,并须由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署明日期

⑵、《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由申报人单位以第三人称填写,并用A3复印。《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需报Excel格式电子文档

⑶、材料内容要按照要求填写清楚,需要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需本人签名的栏目必须由本人签名。照片背面要注明单位和姓名

⑷、要求分册上报的要按顺序装订整齐,和其他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材料袋,并将申报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4、报送时间:2011630以前,报送地点:无锡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民中心6号楼712室),联系人:徐锡,电话:81822130

四、其他有关事项

    职称外语、计算机、公修课等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和市职称办《2011年无锡市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执行(网址www.wxrcrs.gov.cn/wxrsj/2011职称网上申报),免试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无锡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