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11-04-18 16:43:04 浏览次数:2214
各团体会员单位: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会员单位对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上材料在www.jsrcgz.gov.cn网站上查阅下载),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人才上报(重点在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截止时间:5月20日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82706154
电子邮箱:wxla2009@163.com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会员单位对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上材料在www.jsrcgz.gov.cn网站上查阅下载),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人才上报(重点在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截止时间:5月20日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82706154
电子邮箱:wxla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