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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10-23 15:36:47 浏览次数:2403

关于开展“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

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

为了配合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宣传活动,经研究,省司法厅、省律协拟于近期开展“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方案》(以下简称《评优方案》)已经省司法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优活动,要成立专门评优工作机构,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二、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各地要认真做好评优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了解通知精神和评选条件,积极参与、支持评优工作。

三、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各地在会员自评、推荐评分等阶段要严格遵照《评优方案》的条件和程序,把好推荐审查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四、材料齐备、推荐及时。各地要按照《评优方案》规定的评选标准准备推荐材料。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备,并于20091120日前报送至省律师协会。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推荐。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评分表、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介绍(500字以内)和律师先进事迹介绍(500字以内)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郭峰

联系电话:025-86220272

电子邮箱:guofeng_1976@hotmail.com

附件: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方案

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在律师行业中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律师法》,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展示我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树立行业典范和楷模,弘扬律师规范执业、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激励广大律师勤勉执业,切实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为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接受业内外监督。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高效,在省司法厅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省司法厅、省律协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律协秘书处。

四、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出若干名“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数定),30家“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60名“江苏省优秀律师”。当选为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也不授予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省优秀律师的称号,但在本次评优活动表彰大会上予以通报

五、评选标准

(一)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评选标准

1、江苏省律师制度恢复之初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1981630前);

2、为江苏省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

(二)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标准

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并且评分中的基础分不得低于80分:

1、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建设。

1)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

2)依照党章的规定,凡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已建立了党支部或与其它相关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本所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接转;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评议制度完善,组织活动开展正常;

3)突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与研究,注重维护律师业整体形象,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自觉服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重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1)律师事务所的每个律师都能够熟知《律师法》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内容;

2)建立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制约机制,设置了社会监督员或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投诉事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3)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全体执业律师连续三年未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组织机构形成规模,人员综合素质高。

1)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或具有一定专业特色,一定规模指执业律师人数应达到15人以上(徐连淮盐宿等苏北5市可放宽到10人);

2)专职律师与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配备合理;

3)参加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的,所内律师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应达到95%以上;

4)所内律师积极撰写并发表理论文章,或参加省级业务交流、理论研讨活动;

5)制定了青年律师培养、培训规划,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4、律师事务所存续五年以上。

5、具有高度自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1)具有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包括:合伙人会议制度,全体律师人员会议制度,公示制度,统一收案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收结案件审批登记制度,风险告知和利益冲突审查回避制度,重大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投诉查处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律师年度考核制度等;

2)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合理分配案件;

3)财务管理规范,做到统一入账,民主理财,账目清楚,开支合理;

4)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业务工作操作规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5)与全体专职律师和行辅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6)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

7)实行民主管理,按期召开全体律师会议、合伙人会议等。

6、业务实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1)律师业务拓展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成功地办理过一些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在本区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连续三年业务量或经济效益平均年增长10%以上;

3)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参加涉法信访接待、开展各类公益维权以及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根据本所实际,每年从收入中拿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

7、具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并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1)律师事务所办公用房,按专职律师和行辅人员人数计算,人均面积达到15平方米,办公场所为写字楼或独立的律师楼,符合律师工作特点,整洁宽敞明亮;

2)拥有图书资料室或法律数据库;

3)需建立专门档案室、独立接待室,档案管理工作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4)拥有现代化通信设备和文件处理设备。

(三)优秀律师评选标准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好评。

4、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无不良执业记录。

5、在江苏省连续执业八年以上。

6、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开拓创新,具有办理新型业务及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7、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培训。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协会召开的业务研讨会上交流。

8、积极拓展并认真办理各类律师业务,近三年业务量或创收额平均增长10%以上。

9、注重律师执业形象,珍视律师行业声誉,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10、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1、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12、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差额评选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

1、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自荐。

2、各市应组成专门机构,根据上述标准,组织推荐本市参评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各市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业内意见和公检法机关及客户(案件委托人)等相关部门、人员的意见。推荐对象在本市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律协。省直律师事务所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由省直分会推选产生。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按本地区事务所数量的5%推荐,不足2家的按2家计,差额37.5%;优秀律师候选人按本地区律师人数的0.8%推荐,差额20%。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计算,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特殊贡献奖名额不限。

3、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应认真审查核实,装订成册,连同推荐报告于20091120前报送至省律协。

(二)评选

1、初评

评选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形式审查及初评,提出对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审查意见,报送至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审核。

2、审核

召开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审核拟表彰对象。

3、初定表彰对象

评选委员会初定拟表彰对象。

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总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审核结果占40%权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评结果占20%权重,常务理事会审核结果占20%权重(11分),评审委员会表决结果占20%权重(11分),并按总得分高低进行名次排序。从参加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的候选单位中,原则上确定前30名作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表彰对象。

特殊贡献奖及优秀律师的评选,根据候选律师的个人事迹和投票情况确定表彰对象。特殊贡献奖根据各市推荐名单确定表彰名额;优秀律师评选,原则上按常务理事票选多少,确定前60名律师作为优秀律师的表彰对象。

4、考核

评选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对拟表彰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核。

5、审定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情况向评选委员会汇报,并确定拟表彰单位和个人。

6、公示

经评选委员会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通过江苏司法行政网、江苏律师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拟表彰对象提出异议,评选办公室应认真作好异议记录,确保异议记录详实完整,并对异议事项认真核实。

7、批准

评选委员会将确定名单报省厅批准,由省厅进行表彰。

七、评选活动宣传

结合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是向党委、政府汇报我省律师工作,向社会展示我省律师工作成就和新时期律师风貌的良好契机,省律师协会将积极配合省司法厅职能处室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指导各市律师协会同步开展宣传工作。

八、本方案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省厅审批同意后实施。

附件:1、评选委员会及下设机构建议名单

2、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推荐表

4、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江苏省优秀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5、推荐报告(撰写要求)

6、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分表

7、推荐材料目录


附件1

评选委员会及下设机构建议名单

一、评选委员会建议名单

      任:许同禄

    副主任:赵道凤   

   员:厅办领导、赵庭朴、魏钟林、袁 

王向阳、马  群、薛济民、顾亚平、邵吕威

朱飞龙、孙文俊、顾壹心、梁武华

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名单

      任:魏钟林

    副主任:袁  诚、王向阳、梁武华

  员:厅纪委、干部处、教培处、律管处各1

张秀炎、李仁尧、樊  荣、郭  峰、刘一颖

 


附件2

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所属地

数量(08年度考核数)

推荐名额

律师

律师事务所

优秀律师

优秀律师事务所

南京

1599

171

13

9

无锡

795

88

6

4

徐州

840

78

7

4

常州

685

65

5

3

苏州

1449

141

12

7

南通

624

68

5

3

连云港

321

37

3

2

淮安

279

36

2

2

盐城

436

63

3

3

扬州

413

44

3

2

镇江

364

38

3

2

泰州

363

57

3

3

宿迁

224

29

2

2

 

1030

38

8

2

 

9422

953

75

48

附件3

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市司法局

被推荐单位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类型

(选择)

合伙所           

负责人姓名

个人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

邮编

律师事务所

设立存续情况

推荐理由

市律师协会推荐意见

                              (公章)

                                  

市司法局审核意见

                             

(公章)

                                  

省律协审定意见

                                (公章)

                                  

省司法厅审批意见

                                (公章)

                                        





























注:1.“律师事务所设立存续情况”一栏应列明设立时间、批准文号、历史沿革等情况;

2.推荐理由按评选标准概括成要点。





附件4

江苏省律师业特殊贡献奖候选人、

江苏省优秀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民 族

学历

党派

现执业机构

执业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从事律师

职业简历

获得的荣

誉和奖励

事迹简介

律师事务

所意见

                               (公章)

                                   

市律师协会推荐意见

(公章)

                                  

市司法局

审核意见

                                (公章)

                                  

省律师协会审定意见

                            

                              (公章)

                                   

省司法厅

审批意见

                            

                              (公章)

                                   

注:“事迹简介”栏应按照评选标准归纳成要点







附件5

     

推荐报告撰写要求

1、候选单位和个人产生过程;

2、推荐理由(对照评选标准归纳推荐理由);

3、审查及推荐意见(对被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附件6                 

“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评分表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1

律师事务所规模

2分)

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满15人,徐连淮盐宿等5市律师事务所人数满10人。(2分)

事务所专职律师每增加10人加1分,此项最多加2分。

查律师事务所公告名。

3

律所内律师学历较高

(共2分)

律师事务所内50周岁以下律师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占该所律师人数的95%2分)

所内有双学士、硕士学位的加1分;有博士的加2分。

查学历学位证书。

4

良好的办公场所

2分)

办公场所属于写字楼或者独立的律师楼,人均办公面积达152分)

人均办公面积达到20㎡以上1分。

查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协议。

5

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齐全

2分)

有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1分)

专职律师人均一台电脑1分)。

现场检查。

6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3分)

拥有专业法律数据库(2分)或图书资料室(1分)

所内建立局域网的加1分。

现场检查。

7

事务所有专业化分工或专业化方向,并得到相应制度保障3分)

事务所专业化分工明确2分)

事务所有专业化方向,并且有制度保证的1分)。

现场检查,查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档案等。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基 础 条 件

8

按规定提留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共4分)

提留事业发展基金(1分);

提留执业风险基金(1分);

提留社会保障基金(1分);

提留培训基金(1分)。

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加1分。

查年度审计报告,保险凭证。

9

按规定为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共3分)

办理失业保险的(1分);

办理养老保险的(1分);

办理医疗保险的(1分)。

办理生育保险或工伤保险加1分;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加1分。

查相关

保险凭证。

        

10

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共3分)

3名以上党员并已建立党支部的(1分);

组织生活正常开展的(1分);

发展了新党员的(1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1

政治学习,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共6分)

近三年,每年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有详细记录的(3分,每年1分计);

按规定每月开展政治学习并有会议记录的(3分,每年1分计)。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2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共4分)

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的(1分);

对案卷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的(1)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1分);

及时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1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13

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各项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共4分)

制定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的(1分);

定期召开决策机构会议,研究决定所内重大事务的(1分);

日常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或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部室等机构的(1分);

日常管理机构有工作办法或规则,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的(1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4

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保证律师事务所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共4分)

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的(1分);有业务登记簿进行分类登记,编号管理的(1分);

按要求将执业律师信息资料和相关制度予以公示的(2)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5

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共3分)

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1分);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2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6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共4分)

依法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记帐规则记帐的(1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1分);

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人员,出纳会计和主办会计分开的(1分);

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得以切实执行的(1分)。

现场检查和相关工作记录,必要时聘请会计专业人士协助检查。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17

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共4分)

严格执行律师收费相关规定的(1分)。

公示收费标准的(1分);

无因收费问题引发当事人投诉的(2分)。

查看收案登记、公示栏、案卷等。

18

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

(共3分)

聘用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时签订聘用合同的(1分);

接受和管理实习人员实习的(1分);

建立所内业务学习与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的(1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19

制定完整的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并得到有效实施

(共5分)

建立有效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机制的(1分);

有培训计划并得到有效实施的(2分)。

注重对年轻律师的教育和培养,传、帮、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2分)。

查看相关培训记录和证件证书。

20

依法纳税

(共1分)

律师事务所和该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纳税的。

1分)

查纳税凭证。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21

每个律师都熟知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每年开展一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并建立评查档案

(共5分)

每年评查一次(1分);

每个律师均建立评查档案(1分);

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及部颁规章(1分);

抽查结果律师确实掌握相关内容(2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学习记录。

22

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共3分)

制定投诉查处制度的(1分);

公布投诉电话(1分);

设专人处理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1分)。

在报纸、杂志、事务所简介、网站上刊登,公布投诉电话。

23

诚信执业记录

(共3分)

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连续三年未受到处罚、处分的(3分)。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满3年的(否决)

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连续三年无投诉记录加2分。

查投诉记录。

24

重视研究和培养律师文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共3分)

积极开展律师文化研究,探索和培养律师文化有成效的(1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讨论,认真贯彻和落实的(1分);

所内专职律师积极撰写并发表理论文章,或参加省级理论研讨活动(1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综合管理

25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4分)

有独立的档案室,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的(1分);

档案有分类且整理齐全的(1分);

做到及时归档,档案内容完整的(2分)。

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记录。

        

26

2005-2008年度,业务量或创收年均增长率

3分)

业务量或创收年均增长10%以上(1分),年均增长20%以上(2分),年均增长30%以上(3分)。

查年度审计报告、收案登记簿和账册。

27

律师事务所或该所律师在近三年内受过表彰或奖励的

(共6分)

律师事务所或该所律师在近三年内受到过市级表彰或奖励的(1分),受到过省级表彰或奖励的(2分),受到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3分)。

查相关证书、文件。

28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共3分)

通过参与立法,推进我国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的(1分);

通过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2分)。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加3分;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加2分;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加1分。

查相关证件、证明文件。

29

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

(共4分)

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1分);

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2分);

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信访工作的(1分)。

查相关业务档案、证件等。

类别

序号

项目和基础分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审核分

复核分

得分

理由

30

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各种公益事业

4分)

律师积极认真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或法院指派或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2分);

事务所捐资助学、助残、救灾,或参加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2分)。

*未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法援任务的。(否决)

事务所设立专门奖学金加1分。

查法律援助相关证明;查相关凭证。

31

*律师事务所存续不足5年的。(否决)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被投诉,尚未结案的。(否决)

查事务所设立批文、许可证。

查投诉记录

  


注:1.带*号项为一票否决项;

2.“审核分”栏应逐项说明得分依据和理由,此项可另附纸张,附于“评分表”后。


 
                 
律师事务所(公章)                           律师协会(公章)

           二○○九年                        二○○九年   


附件7

推荐材料目录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材料目录

1、推荐报告;

2、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3、评分表,此项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档;

4、先进事迹介绍(500字以内,用于公示),此项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档;

53-5个典型事迹介绍。每个事迹介绍应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每个事迹介绍不得超过500字;

6、其他材料(按照评分表确定的项目顺序排列)。

二、律师业特殊贡献奖、优秀律师推荐材料目录

1、推荐报告;

2候选人推荐表;

3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4、先进事迹介绍(500字以内,用于公示),此项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档;

53-5个典型事迹介绍

每个事迹介绍应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每个事迹介绍不得超过500字;

6、其他材料(按照评选标准确定的项目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