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0年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07-09 15:07:59 浏览次数:2999
各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省直属分会秘书处:
现将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关于2010年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推荐本地区执业二年以上、雅思考试符合条件、执业过程中无违纪被投诉情况的执业律师名单,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苍 芹
联系电话:025-86215353转8029
传 真:025-86224211
本通知已上江苏律师网(http://www.jsls.org)。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
关于2010年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的通知
司外字(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2010年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选拔工作已经开始,入选者将于2010年6月初赴英。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有至少2年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
3、具有有效的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且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分。
二、报名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所附报名表(需加盖律师协会公章);
4、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 2010-2011 Application form;
5、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6、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对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方面审查的证明书;
7、报名费汇款单复印件。
三、 雅思考试事宜
1、项目申请人自行报名参加考试雅思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www.britishcouncil.org.cn
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
帐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帐号:8001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J/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号
附件:1、报名表
2、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介绍
联系人:戴 磊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室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
2009年6月
青年律师赴英培训报名表
姓 名 (含拼音)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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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目 |
从事律师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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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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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
联系 地址 (含邮编)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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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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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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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其毕业院校和专业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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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
IELTS各科成绩和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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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何考察项目感兴趣(请选择一个) |
律师职业规范( )法律援助( )公司治理( ) 矿产能源业( ) 竞争政策( )银行和金融业( ) 纠纷解决办法( )破产( )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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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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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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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认真清晰填写每一项,以免造成报名延误。联系人:戴磊 传真:(010)64060207 电话:(010) 840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