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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律师事务所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04-09 09:14:33 浏览次数:2218

 

 

各市(县)、区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

为了全面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做好2009年律师事务所年检准备工作,现就律师事务所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计组织

江阴、宜兴两市(县)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工作仍请两市(县)律管部门选定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主要内容统一组织。各区及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由市律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统一进行。

二、审计主要内容

1、律师事务所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情况;2、律师事务所缴纳税、费情况,律师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是否符合规定;3、律师事务所盈亏情况;4、律师事务所银行开户情况;5、律师事务所公积金、公益金等提留情况;6、律师及在编人员各项社保金缴纳情况。

三、审计费用

各区及直属律师事务所、江阴、宜兴两市(县)审计费用标准等由律协及两地律管部门与所定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费用由各律师事务所直接与会计师事务所结算。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配合好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于2009430日前完成。

                                  无锡市司法局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