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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全市律师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9-03-26 09:49:23 浏览次数:2181

锡律协〔20096

关于举办2009年全市律师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市律协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市律协理事会议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度全市律师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执业律师、公司律师、工会公职律师及市律协联络员。

二、培训内容

《行政法律服务纵横谈》、《侵权行为法》、《律师如何为政府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济形势讲座》、《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三、培训时间

2009411416,分两期进行,每期3天。

第一期:411413 日,报到时间为411日下午130300

第二期:4144 16日,报到时间为414下午130300

四、培训地点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地址:无锡市鼋头渚公园内(公交车1路到终点站下,充山老大门)。电话:85559985-3000300113861819997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500元人民币,报到时由参训单位统一交付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六、培训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市律协联络员要高度重视本次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合理安排,配合秘书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二)、本次集中培训作为执业律师年检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参加集中培训或集中培训课时不足的律师,到市律协补足课时,否则度检时将不予出具培训证明。

(三)、本次集中培训使用《江苏省律师培训证书》进行登录,参训人员自带培训证书、笔、记录本,准时参加各课培训。

(四)、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中途退场,否则按缺课处理。就餐和车辆停放,服从统一管理。

(五)、参训人员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举止要文明,损坏公物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新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外地转入本市的律师,由市律协联络员、市各直属律师事务所于43日前收齐申领人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到市律协秘书处领取《江苏省律师培训证书》,加盖钢印。

()、各律师事务所要均等地将参训人员分成两期,填写培训人员报名表,于43前报市律协秘书处(培训时间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随意变动而增加人数的,培训班不予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市律师协会网站。

附:培训人员报名表(填报一式两份)。

                              无锡市律师协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律师事务所第    期培训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备注

 

 

 

 

 

 

 

 

 

 

 

 

 

 

 

 

 

 

 

 

 

 

 

 

 

 

 

 

 

 

 

 

 

 

 

 

 

 

 

 

 

 

 

 

 

 

 

 

 

 

 

 

 

 

 

 

 

 

 

 

 

 

 

 

 

 

 

 

 

 

 

 

 

 

 

 

 

 

 

 

 

 

 

 

 

 

 

 

 

 

 

 

 

 

 

 

 

 

 

 

 

 

 

 

 

 

 

 

 

 

 

 

 

 

此表于200943日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此表填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