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08-11-13 10:26:19 浏览次数:2930
各市(县)、区司法局,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要求和精神。经研究,定于
无锡市司法局 无锡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各市(县)、区司法局,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要求和精神。经研究,定于
无锡市司法局 无锡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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