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材料清单
来源:无锡律师协会 更新日期:2021-05-01 13:51:31 浏览次数:46837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无锡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规则(试行)》,实习人员应当自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如有调整,我们将及时更新):
(一)《无锡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登记表》(实习单位处盖公章、需粘贴2寸蓝底彩色正装照片1张、A4纸正反打印);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对实习人员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三)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四)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五)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六)实习人员实习台帐;
(七)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资料,每份包括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八)实习人员自实习期开始至申请面试考核期间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
(九)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十一)协助指导老师办理的2个已结案案件卷宗。
无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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